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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市場顯著地位者會計制度及會計處理準則
EN
法規類別:
行政 >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 > 通訊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8 條
市場顯著地位者內部交易之轉撥計價方法,應於市場顯著地位者之會計制度中訂定之。
前項所稱內部交易,係指該市場顯著地位者所經營各種電信服務間有關產品、服務、資產使用及資產移轉等資源之互相供給或收受。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