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功能,若網頁功能無法正常使用時,請開啟瀏覽器JavaScript狀態

全國法規資料庫

列印時間:113/11/21 21:28
:::

加入資料夾:

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計程車客運服務業申請核准經營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交通部 > 公路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8 條
計程車客運服務業應自核准立案之日起一個月內領取營業執照開始營業,並報請該管公路主管機關備查。逾期不開業者,廢止其營業執照。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