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印時間:113/09/27 18:13
:::
現在位置:
首頁
中央法規
所有條文
條文內容
P
友善列印
加入資料夾:
儲存
確定
新增資料夾
管理資料夾
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廢
經濟部所屬事業機構表彰員工久任辦法
法規類別:
廢止法規 > 經濟部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8 條
本辦法第七條所稱獎金,在未實施職位分類之單位,以本薪 (或工資) 生
活補助費及職務加給三項為限,其已實施職位分類之單位,照職位分類待
遇 (不包括食米差額) 七折計算發給之。
法條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