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印時間:113/10/20 15:31
:::
現在位置:
首頁
中央法規
所有條文
條文內容
P
友善列印
加入資料夾:
儲存
確定
新增資料夾
管理資料夾
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廢
經濟部中小企業處辦事細則
法規類別:
廢止法規 > 經濟部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8 條
財務融通組其職掌如下:
一、財務支援科:
(一)中小企業財務融通措施之擬訂及推動事項。
(二)中小企業會計制度及財務管理人才培訓事項。
(三)中小企業信用保證業務督導及協助事項。
(四)中小企業互助保證業務督導及協助事項。
(五)中小企業發展基金行政業務事項。
(六)中小企業創業育成信託投資業務推動事項。
(七)中小企業開發公司業務督導及協助事項。
(八)中小企業專案貸款之規劃及推廣事項。
二、馬上解決問題中心:
(一)推動中小企業融資診斷輔導事項。
(二)提供中小企業廠商各類諮詢服務事項。
(三)提供十大輔導體系相關輔導資訊事項。
(四)各項輔導聯合申請服務窗口事項。
(五)申請案件追蹤查詢及統計分析事項。
(六)中小企業融資保證雙軌制業務事項。
(七)中小企業聯合輔導基金督導及協助事項。
(八)中小企業財務金融服務團事項。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