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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廢
經濟部能源委員會暫行組織規程
法規類別:
廢止法規 > 經濟部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8 條
第四組掌理左列事項:
一、本會施政方針及工作計畫之彙編事項。
二、國內外能源活動之連繫安排。
三、新聞發布事項。
四、文稿之初核、譯述及機與文件之處理。
五、議事、文書收發、繕校、稽催及檔案管理與印信典守事項。
六、金錢出納、財產管理、物品採購等事項。
七、廳舍修繕維護及工友管理事項。
八、不屬其他各組之事項。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