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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法規資料庫

列印時間:113/10/20 1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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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檢察機關處理涉及國家機密案件保密作業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法務部 > 檢察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8 條
涉及國家機密之案件,得指定專責檢察官偵辦,並負責偵辦期間之相關卷證、資料之保管。但經檢察首長或其指定人員之核准,得另行指定專責人員保管,存放指定之處所。
前項案件未經檢察首長或其指定人員之許可,不得將卷證、資料攜離辦公或指定處所。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