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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鄉鎮市調解條例
EN
法規類別:
行政 > 法務部 > 法律事務目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8 條
調解委員會開會時,主席因故不能出席者,由調解委員互推一人為臨時主席。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