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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廢
法務部法醫研究所辦事細則
法規類別:
廢止法規 > 法務部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8 條
人事管理員職掌如下:
一、人事規章之研擬事項。
二、本所組織編制、職務歸系之研擬及審核事項。
三、本所職員任免、核薪、遷調、考試分發、銓審案件之擬議及核轉事項
。
四、平時考核、獎懲、考績之擬議及核轉事項。
五、本所職員訓練、進修及出國考察之擬辦事項。
六、本所職員差假及勤惰之管理事項。
七、慶典集會之籌辦事項。
八、本所職員保險、福利及文康活動之規劃事項。
九、退休、資遣、撫卹案件之審議及核轉事項。
十、上級交辦事項。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