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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廢
高中以上學校新生入學訓練實施辦法
法規類別:
廢止法規 > 教育部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8 條
新生訓練項目如次:
一、師長介紹。
二、環境認識。
三、校史講述。
四、校規解釋。
五、時事報告。
六、生活規範。
七、修學指導。
八、個別談話。
九、國歌及校歌習唱。
上項教材,由各校就其性質與學生程度擬訂之。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