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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高級中等學校專業及技術教師遴聘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教育部 > 國民及學前教育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8 條
專任專業及技術教師得在國內、外學校或機構,修讀與職務有關之學分、學位,或至與學校合作機構或與任教科目領域有關之業界,從事與其專業或技術有關之研習、研究等活動。
前項進修、研習或研究之方式、給假、條件、獎勵、費用之補助、應盡之義務及其他相關事項,準用教師進修研究獎勵辦法之規定。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