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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廢
私立學校教職員工退休撫卹基金撥繳、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
法規類別:
廢止法規 > 教育部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8 條
本基金及各項收入,除零用金外,均存放於經基金管理委員會指定之金融
機構或購買公債、庫券、公營事業公司債、可轉讓之銀行定期存單、銀行
承兌匯票、銀行或票券金融公司保證發行之商業本票、公營專業銀行發行
之金融債券或國內證券投資信託公司發行之受益憑證及依法核准公開發行
上市之第一類股票、公司債。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