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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國立自然科學博物館處務規程
法規類別:
行政 > 教育部 > 組織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8 條
科學教育組掌理事項如下:
一、各項自然科學教育活動計畫之研究、發展、規劃、執行及評估。
二、各項展示之解說導覽服務、幼兒科學教育活動及自然科學教育諮詢服務工作之推廣。
三、自然科學教育教材、教具之研究發展與外借服務、刊物之編纂、印製及發行。
四、自然科學教育巡迴活動之規劃及執行。
五、志願服務人力之運用及輔導。
六、其他有關科學教育事項。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