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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廢
教育部青年發展署辦事細則
法規類別:
廢止法規 > 教育部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8 條
秘書室掌理事項如下:
一、國會聯絡及媒體公關事務之推動。
二、印信典守及文書、檔案之管理。
三、議事、出納、財務、營繕、採購及其他事務管理。
四、公產及公物之保管。
五、不屬其他各組、室事項。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