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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法規資料庫

列印時間:113/07/02 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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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教育部體育署處務規程
法規類別: 行政 > 教育部 > 組織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8 條
競技運動組掌理事項如下:
一、競技運動政策、制度之規劃、執行與考核及相關法規之研修。
二、各級優秀競技運動教練選手之選才、培育規劃、執行、輔導及考核。
三、績優競技運動教練選手獎勵制度、就業措施之規劃、執行及輔導。
四、運動科學研究、運動禁藥管制、運動傷害防護與醫療照護業務之規劃、執行、培育、獎勵及輔導。
五、亞奧運競技種類之國際綜合性運動賽會選手培訓、組團、參賽之規劃、執行及輔導。
六、亞奧運競技種類之全國性運動會業務之規劃、執行及輔導。
七、亞奧運單項運動協會選手培訓、參賽、運動競賽業務之規劃、執行及輔導。
八、亞奧運競技種類之運動規則、紀錄審查及職業運動團體之輔導。
九、國家運動訓練中心之輔導及監督。
十、其他有關競技運動事項。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