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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法規資料庫

列印時間:113/11/22 04: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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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財團法人保險安定基金組織及管理辦法 EN
法規類別: 行政 >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 保險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8 條
安定基金依本法第一百四十三條之三第一項第四款規定,代要保人、被保險人及受益人執行代理行為及依重整程序行使權利時,其程序及其他應遵行事項應訂定內部作業要點,報主管機關備查。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