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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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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廢
財政部委託中央銀行檢查金融機構業務辦法
法規類別:
廢止法規 > 財政部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8 條
財政部對全國金融機構發布行政命令,隨時抄送中央銀行查洽。但如有發
布業務指示命令之必要時,應先商徵中央銀行意見。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