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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國防醫學院軍事教育基金管理及監督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國防部 > 醫務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8 條
管理委員會每學期至少召開一次會議,必要時得召開臨時會;開會時,得請相關單位人員列席。
管理委員會會議,應有全體委員二分之一以上出席,始得開會。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