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功能,若網頁功能無法正常使用時,請開啟瀏覽器JavaScript狀態

全國法規資料庫

列印時間:113/11/21 20:02
:::

加入資料夾:

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消防法 EN
法規類別: 行政 > 內政部 > 消防目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8 條
中華民國國民經消防設備師考試及格並依本法領有消防設備師證書者,得充消防設備師。
中華民國國民經消防設備士考試及格並依本法領有消防設備士證書者,得充消防設備士。
請領消防設備師或消防設備士證書,應具申請書及資格證明文件,送請中央主管機關核發之。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