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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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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合格導盲導聾肢體輔助犬及其幼犬資格認定及使用管理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衛生福利部 > 社會及家庭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8 條
中央主管機關得委託訓練單位核發合格犬工作證、幼犬訓練證明及專業訓練人員資格證明文件;其格式如附表一至附表三。
圖表附件:
附表一:專業訓練人員證.PDF
附表二:合格犬工作證.PDF
附表三:幼犬訓練證.PDF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