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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廢
內政部警政署水上警察局辦事細則
法規類別:
廢止法規 > 內政部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8 條
訓練科職掌如下:
一、常年訓練之規劃、執行及考核事項。
二、員警精神教育之規劃及督導辦理事項。
三、案例教育之蒐集、編撰及督導實施事項。
四、員警心理輔導、諮商及晤談事項。
五、員警海事與安檢專業訓練之規劃、執行、督導及考核事項。
六、水上警察專業課程之規劃、教材之審核等事項。
七、員警出國進修考察之計畫、遴選及審核事項。
八、教育訓練之各項教學設施規劃及管理事項。
九、其他有關水上警察教育訓練業務事項。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