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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政黨與附隨組織及黨營機構保管或持有政治檔案調查程序辦法
EN
法規類別:
行政 > 國家發展委員會 > 通用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8 條
軍事上應秘密之處所,非得該管長官之允許,本會不得進入調查;且除有妨害國家重大利益者外,該管長官不得拒絕。
本會進入軍事上應秘密之處所調查,應會同該管長官或可為其代表之人為之。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