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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法規資料庫

列印時間:113/11/26 04: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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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法院設置民事調解委員辦法
法規類別: 司法 > 院本部 > 民事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8 條
調解委員任期二年。但法院得依實際需要縮短之。
前項任期屆滿得續聘之。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