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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非訟事件法
法規類別:
司法 > 院本部 > 民事目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77 條
法院選任之信託監察人有信託法第五十八條所定解任事由時,法院得依職權解任之,並同時選任新信託監察人。
法條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