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印時間:113/11/21 22:38
:::
現在位置:
首頁
中央法規
所有條文
條文內容
P
友善列印
加入資料夾:
儲存
確定
新增資料夾
管理資料夾
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預算法
EN
法規類別:
行政 > 行政院主計總處 > 歲計目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76 條
繼續經費之按年分配額,在一會計年度結束後,未經使用部分,得轉入下年度支用之。
大法官解釋(舊制)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