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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身心障礙者個人照顧服務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衛生福利部 > 社會及家庭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76 條
復康巴士之駕駛員應持有職業駕駛執照及參加職前訓練,始得提供服務;並於提供服務時,協助身心障礙者上下車。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