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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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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船舶設備規則
法規類別:
行政 > 交通部 > 航政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74 條
無線電求救信號自動發射器,應能使用無線電規則所規定之遇險頻率,於危急時自動確實有效發送無線電警報及遇險信號,並能為未經熟練之人員所使用。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