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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法施行細則
EN
法規類別:
行政 > 財政部 > 推動促參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73 條
依本法第四十八條之一於投資契約明定組成協調會者,應載明其組成方式及運作機制。
前項協調會,應於投資契約簽訂次日起九十日內組成,必要時得簽報主辦機關首長或其授權人員同意後展延,展延期限不得授權所屬或委託其他機關(構)執行之。
法條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