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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鮪延繩釣或鰹鮪圍網漁船赴太平洋作業管理辦法
EN
法規類別:
行政 > 農業部 > 漁業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72 條
捕撈漁船於港口完成卸魚後,漁獲物再交由運搬船載運出港者,視為轉載,應依第七十條規定辦理。
法條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