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印時間:113/11/22 04:49
:::
現在位置:
首頁
中央法規
所有條文
條文內容
P
友善列印
加入資料夾:
儲存
確定
新增資料夾
管理資料夾
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檢驗所組織條例
EN
法規類別:
行政 > 環境部 > 國家環境研究目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7-1 條
本所設政風室,置主任一人,職務列薦任第九職等,依法辦理政風事項。
政風室所需工作人員,應就本條例所定員額內派充之。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