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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廢
信託業內部控制及稽核制度實施辦法
EN
法規類別:
廢止法規 > 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7-1 條
信託公司為符合法令之遵循,應指定一隸屬於總經理之管理單位,負責遵
守法令主管制度之規劃、管理及執行,並指派高階主管一人擔任遵守法令
主管,綜理法令遵循事務,至少每半年向董事會及監察人報告。
前項遵守法令主管名單應以網際網路資訊系統申報主管機關備查。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