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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淘汰老舊機車補助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環境部 > 大氣環境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7 條
申請補助者應以網路方式,至中央主管機關指定網站申請。但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者,得採書面申請:
一、車輛所有人姓名含教育部研訂之「罕用字」、「異體字」。
二、車輛所有人變更姓名或身分證統一編號。
三、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認可者。
依前項但書規定採書面申請者,應檢具下列文件向中央主管機關提出申請:
一、申請表。
二、廢機動車輛回收管制聯單影本。
三、車輛所有人之身分證影本。
四、公路監理機關核發之報廢異動證明影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