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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實驗高級中學申請設立辦法
法規類別: 廢止法規 > 教育部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7 條
第五條籌設學校計畫書應載明之事項,依其情形適用或準用私立學校法第
三十六條規定;改制計畫書或改名計畫書應載明之事項,依其情形適用或
準用設立改制合併停辦辦法第二十一條第三項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