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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大地工程技師考試分階段考試規則
法規類別:
考試 > 考選部 > 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考試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7 條
符合下列條件者,得應本考試第二階段考試:
一、經第一階段考試及格或取得第一階段考試免試資格。
二、於附表三所列事業體專任大地工程相關實務歷練二年以上,且其經歷符合附表四所列實務經歷類別,有證明文件。
前項第二款所定實務歷練年資,自應考人具備第一階段考試應考資格時採計。
圖表附件:
附表三 實務歷練之事業體類別與專業指導人資格一覽表.PDF
附表三 實務歷練之事業體類別與專業指導人資格一覽表.DOC
附表四 實務歷練類別及單元認定基準.PDF
附表四 實務歷練類別及單元認定基準.DOC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