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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申請進入自然保留區許可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農業部 > 林業及自然保育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7 條
進入自然保留區人員應隨身攜帶許可及身分證明文件,並隨時接受查驗。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