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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農業部種苗改良繁殖場受託辦理檢測試驗服務收費標準
法規類別:
行政 > 農業部 > 農業試驗改良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7 條
申請檢測植物病原收費基準如下:
一、以反轉錄聚合酶連鎖反應(RT-PCR)方法檢測者,每樣品、每病原新臺幣一千九百元。
二、以酵素連結免疫吸附法(ELISA)方法檢測者,每樣品、每病原新臺幣三百元。
三、以聚合酶連鎖反應(PCR)方法檢測者,每樣品、每病原新臺幣一千八百元。
四、採用前三款以外之檢測方法者,每樣品、每病原新臺幣一千八百元。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