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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農業部林業試驗所處務規程
法規類別:
行政 > 農業部 > 組織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7 條
森林保護組掌理事項如下:
一、森林有害生物防治及病害、蟲害、獸害之研究。
二、森林保護、健康管理之研究及推廣。
三、林木疫情中心、樹木醫學中心及森林昆蟲標本館之經營管理。
四、森林微生物、食藥用菌類、昆蟲及野生動物之研究。
五、都市林及森林災害之研究。
六、其他有關森林保護研究事項。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