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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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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特定藥品專案核准製造及輸入辦法
EN
法規類別:
行政 > 衛生福利部 > 食品藥物管理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7 條
依本辦法核准專案製造或輸入之藥品,申請者應於核准後續行安全及醫療效能之評估;其依第三條核准者,並應記錄運送及銷售對象。
中央衛生主管機關於必要時,得命申請者限期提交前項評估之報告及紀錄。
法條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