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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法規資料庫

列印時間:113/11/23 20: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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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緊急傷病患轉診實施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衛生福利部 > 醫事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7 條
醫院辦理轉診應妥適聯絡接受轉診之醫院,並提供病人病情、醫療處置等有關資料。
前項聯絡過程,應作成紀錄。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