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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電信管理業務規費收費標準
EN
法規類別:
行政 >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 > 收費標準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7 條
電臺設置之審查、審驗,其審查費、審驗費或證照費之費額如附表三。
同一申請人申請審查或審驗設置不同處所之微波、無線廣播、電視電臺或學校實習無線廣播電臺,其審查費或審驗費以一處視為一案計收。同一處所設置二臺以上者,以一案計收。
圖表附件:
附表三電臺規費收費標準表.PDF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