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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廢
交通部基隆港務局港埠工程處暫行組織規程
法規類別:
廢止法規 > 交通部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7 條
本處設政風室、置主任一人、並置課員若干人,其員額另以暫行編制表定
之,依法辦理政風事項。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