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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法規資料庫

列印時間:113/08/15 1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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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電子遊藝場業輔導管理規則
法規類別: 廢止法規 > 經濟部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7 條
電子遊藝場業申請設立時,其營業場所應符合下列規定:
一、營業場所位於實施都市計畫地區者,應符合都市計畫法及都市土地使
用分區管制之規定;於非都市計畫地區者,應符合區域計畫法及非都
市土地使用管制之規定。
二、營業場所建築物之構造、設備,應符合建築法令之規定。
三、營業場所之消防安全設備,應符合消防法令之規定。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