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印時間:113/09/27 16:12
:::
現在位置:
首頁
中央法規
所有條文
條文內容
P
友善列印
加入資料夾:
儲存
確定
新增資料夾
管理資料夾
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經濟部水利署北區水資源分署辦事細則
法規類別:
行政 > 經濟部 > 處務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7 條
品管科掌理事項如下:
一、工程施工品質之檢驗及品質保證之管考。
二、工程之督導及查核。
三、工程職業安全衛生、環境保護及生態檢核之執行。
四、施工階段環保及公害糾紛之協同處理。
五、工程品質管理、職業安全及環境保護之教育訓練。
六、工程品質檢驗技術之研究。
七、工程品質管理相關規範之訂修。
八、其他有關工程品管事項。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