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印時間:113/11/22 10:23
:::
現在位置:
首頁
中央法規
所有條文
條文內容
P
友善列印
加入資料夾:
儲存
確定
新增資料夾
管理資料夾
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受刑人外出實施辦法
EN
法規類別:
行政 > 法務部 > 矯正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7 條
受刑人有不符第三條、第四條之情形,監獄得經審核後報監督機關變更其外出;受刑人違反前條第一項之規定者,經審核後報監督機關取消其外出,其在外期間不計入刑期。
前項情形,應通知外出目的處所之聯絡人。
有急迫狀況者,監獄得暫時先行停止該受刑人外出,再行報監督機關處理。
法條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