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印時間:113/11/22 01:37
:::
現在位置:
首頁
中央法規
所有條文
條文內容
P
友善列印
加入資料夾:
儲存
確定
新增資料夾
管理資料夾
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性侵害犯罪付保護管束加害人測謊實施辦法
EN
法規類別:
行政 > 法務部 > 保護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7 條
地方檢察署、地方軍事法院檢察署委託測謊時,應檢附下列資料,供測謊人員或測謊機關(構)參考:
一、受測人之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日、身分證明文件字號、居住處所、學歷、職業、身心狀況或其他足資辨別之特徵。
二、執行保護管束資料。
三、受測人之相關評估、治療資料。
四、其他必要之參考資料。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