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印時間:113/11/28 00:02
:::
現在位置:
首頁
中央法規
所有條文
條文內容
P
友善列印
加入資料夾:
儲存
確定
新增資料夾
管理資料夾
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廢
學校教職員撫卹條例
EN
法規類別:
廢止法規 > 教育部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7 條
教職員受有勳章或有特殊功績者,得增加一次撫卹金額;增加標準,由教
育部報請行政院核定之。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