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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廢
大學及獨立學院學生學籍規則
法規類別:
廢止法規 > 教育部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7 條
新生因重病或特殊事故,不能於該學期入學時,應依學校規定檢具有關證
明於註冊截止前申請保留入學資格,經學校核准後,始可於次學年入學,
毋須繳納任何費用。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