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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廢
財政部委託中央存款保險公司檢查基層金融機構業務辦法
法規類別:
廢止法規 > 財政部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7 條
存保公司於必要時,得報經財政部同意其借調公營金融機構人員或商請專
門職業及技術人員,協助其辦理依本辦法接受委託之檢查業務。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