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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法規資料庫

列印時間:113/07/18 06: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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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財政部所屬國營事業機構公務員經營商業及從事兼職管理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財政部 > 綜合規劃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7 條
事業機構人員違反第三條第一項、第四條第一項或前條規定,或有第五條情事經任職機構撤銷或廢止同意其經營商業或從事兼職,任職機構得依考核及獎懲規定議處。任職機構因此受有損害時,並得請求賠償。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