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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廢
國有財產開發基金保管運用委員會設置辦法
法規類別:
廢止法規 > 財政部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7 條
本會設財務組,辦理左列事項:
一、預算、決算之編報。
二、有關會計事務之處理。
三、基金之調度、收解、保管、運用及撥付事項。
四、其他有關財務事項。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