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印時間:113/11/22 11:07
:::
現在位置:
首頁
中央法規
所有條文
條文內容
P
友善列印
加入資料夾:
儲存
確定
新增資料夾
管理資料夾
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廢
全民防衛動員準備實施辦法
法規類別:
廢止法規 > 國防部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7 條
國防部承行政院之命,設中央全民防衛動員準備業務會報 (以下簡稱中央
動員準備業務會報) ,其任務如下:
一、動員準備業務基本方針之決議。
二、動員準備綱領、方案、法令之審議。
三、有關全民動員支援軍事動員之政軍協調。
四、台閩地區防衛作戰綜合戰力之協調、指導。
五、行政院交辦事項之審議。
中央動員準備業務會報審議之動員準備綱領、法令須經行政院核定後施行
。
動員準備業務指導體系如附表二。
圖表附件:
附表二 全民防衛動員準備業務指導體系.PDF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